1.29.2006

從翻版到JPG(一):是叮噹,不是多啦A夢

那頭來自22世紀、漫畫長賣長有、卡通播完又播、副產品層出不窮的機械貓,正規名牌和宣傳廣告明明寫著「多啦A夢」,為甚麼老中青三代fans仍死硬地喚牠作「叮噹」?

要解讀這個漫畫界流傳多年的歷史問題,不需翻查典籍尋根究底,因為重甸甸的八股正史沒有答案,不妨如孔子所說:「禮失而求諸野。」漫畫文化當然要耳目相傳的野史求教,現在就向叮噹借來時光機,回到翻版日本漫畫橫行的年代實地視察吧!

不朽的《兒童樂園》

年逾30歲的讀者,一定看過《兒童樂園》。這本創刊於1953年的半月刊,出版1006期書刊後,終於在1994年正式結束。一本本薄薄的小書,伴著香港第一代土生嬰兒成長,非但為本地兒童開竅,也是華人社會兒童刊物的始祖,並以41歲高齡成就一項香港紀錄,至今未被打破。

《兒童樂園》創刊初期已有近萬本銷量,以當時200多萬人口和社會經濟狀況來說,算是暢銷刊物。50年代後期是難民來港的高峰期,兒童人口逐漸增加,家長對具教育意義的產品需求甚殷,以精美手繪圖畫作招徠的《兒童樂園》大受歡迎,在70年代創下每期5萬本銷量的輝煌紀錄,這除了是回鄉探親最佳手信外,部份書刊更被運往台灣及新加坡分銷出售,在那個貧瘠年代,每本小書都被珍而重之地不斷傳閱,逐漸成為同年代成長華人的集體回憶icon。

多啦A夢原作者藤子.F.不二雄,因受到手塚治蟲影響而立志成為漫畫家,他在1969年創造了專哄小孩但很怕老鼠的機械貓,並憑此書獲得第一屆手塚治蟲文化賞的「漫畫大賞」。全套45冊的漫畫,在日本總銷量達1億冊,在史上暢銷榜上排名第4。

1976年,多啦A夢從隨意門走進《樂園兒童》,跟書?永遠長不大的小圓圓分庭抗禮,但日文版沒有正式中文名稱,譯者以貓咪頸項上的小鈴飾物替牠命名,結果造就了屬於香港的「叮噹」,連同大雄、靜兒、牙擦仔(阿福或哨牙仔)和肥仔(技安)都一併帶來,大家都成為小朋友的好玩伴。叮噹可說是首批從漫畫化身成跨媒體產品的表表者,卡通片自1973起在日本播出,80年開始推出電影版,熱潮向全世界擴散,造就了無限商機。



永恆的海豹叢書

《叮噹》廣受歡迎,竟成為觸發日本漫畫翻版潮的導火線。那時候市民對知識產權一無所知,對價值連城的版權當然付不起尊重的代價。早在60年代末,市面已出現零星的翻版日本漫畫,小部份是本地懂日文人士自行翻譯,其他則來自盜版文化極度猖獗的台灣。

台灣曾是日本植民地,對日本語和當地文化有深厚認識,當地從事文字創作的人都有一定文學修養,加上在1992年以前不受國際版權公約限制,印製盜版書被視作正當生意。由於書刊又新又便宜,已成為華人社會的精神食糧倉庫。

70年代初,本地流通的翻版日本漫畫主要是單元或短篇作品,另有深入民心的作品如《Q太郎》、《超人》及手塚治蟲系列等,同一本漫畫可能同時有數個版本出現,若出版社突然倒閉,漫畫便會「斷尾」,而出版日期又飄忽不定,故日本漫畫始終未成氣候。直至《叮噹》在《兒童樂園》刊載後,迷上日本漫畫的人與日俱增,翻版漫畫成為一門賺錢生意,出版商變得較為進取,也開始注重自己的品牌。

70年代後期,一群精通日文的漫畫愛好者,聲稱取得日本方面正式授權,開始直接翻譯日文版漫畫,並以「海豹叢書」名義出版,漸漸成為有質素保證的品牌,一些資深的漫畫迷至今仍對那個海豹標誌念念不忘,視之為珍貴藏品。

《叮噹》是海豹叢書的主打作品,但期數和日文版不同,紙質和包裝也談不上精美,到底是不是正式授權呢?至今仍眾說紛云。每冊海豹叢書約90頁厚,背後以中英文註明獲得授權,侵權者會被追究。但翻版事業沒有因此而偃旗息鼓,反而趁需求增加爭相推出更多更新的漫畫,經典作品如《愛與誠》、《男組》、《七金剛》等一一湧現,由於畫風和故事類型與本地流行的武打漫畫完全不同,對本地讀者和漫畫創作者帶來極大震撼,馬榮成亦承認深受日本漫畫影響,在舊作《中華英雄》亦沾有池上一遼味道。

80年代中開始,報攤上的日本漫畫可說琳瑯滿目,另一間天龍出版社乘時掘起,為了搶攻市場,開始購入日本漫畫周刊再作翻譯,每兩星期出版一冊薄裝書。由於兩個單元的漫畫僅得40頁左右,為了充橕頁數,出版社會在書內加插廣告或其他故事,甚至自行創作封面等等,這種魚目混珠的手法令讀者又愛又恨,但為了追貼劇情,只好一面埋怨一面破財。

另一類翻版商更加無良,以受歡迎漫畫家作品當封面,但?面內容則是另一回事,掛羊頭賣狗肉的技倆,與販賣翻版色情電影的手法如出一轍,不知是誰向誰學習。而粗糙的薄裝漫畫出版了一定數量後,受歡迎的書種會陸續推出「金裝版」、「精裝版」、「豪華版」、「愛藏版」等等,務求以不同包裝榨盡讀者的剩餘價值。

無價的《龍珠》


踏入90年代,經典漫畫如《怪醫秦博士》、《城市獵人》、《亂馬2/1》、《北斗之拳》、《男兒當入樽》等陸續出版,多變的畫功和題材擴闊了讀者視野,漸漸便捨棄相對單調的港產漫畫,加上卡通片和各類副產品推波助瀾下,日本漫畫受歡迎程度已有趕過本地作品之勢。翻版漫畫本小利大,涉及金額每年達數千萬元,本地正統漫畫公司在種種限制下,反而未能分一杯羹。有見及此,漫畫公司便派員到日本洽談合作,終於把漫畫版權奪下來,迫翻版時代走向終結。

在新舊交替的過渡期裡,翻版商為求賺快錢不斷散貨,除了大幅調低售價外,還加印特厚版應市,一本400頁厚的精裝書,標價是15元,「出血價」是10元,最後關頭減至5元。在政府表明嚴厲執法下,翻版書終於在91年底宣告絕跡。

正版日本漫畫的包裝和質素無疑較翻版好得多,不少漫畫迷會把舊版漫畫棄掉,重購正版書作收藏,其中由鬼才鳥山明繪畫的《龍珠》(全42冊),雖然曾經有無數版本流傳,但被納入正版時尚未完結,加上劇情漸入高潮,而電視台亦在播放卡通版,在天時地利配合下,正版《龍珠》甫出版便供不應共,高峰期每期銷量逾20萬本,成為香港史上最暢銷的日本漫畫。

《龍珠》在日本同樣以1億3600冊穩佔總銷量榜首位,這部漫畫除了創造數以十億計的經濟效益外,書中角色及情節對全球創作人帶來極大影響,角色髮形與郭富城相似亦成為熱門話題,又掀起閃卡炒賣潮,連電影亦向它偷師,其中周星馳在《唐伯虎點秋香》裡,就曾以漫畫絕招「龜波氣功」來剋敵。

正版《叮噹》在1992年出版,當時仍叫作《叮噹》,直至1996年9月下旬,作者藤子.F.二雄因肝衰竭逝世(62歲),他的遺願是希望能各地出版的叮噹能有統一名稱,親屬與出版社商議後,決定以日文發音「Doraemon」為標準,讓這頭機械貓以相同名字在全球橫行。因此,由97年開始,香港出版的《叮噹》就變成《多啦A夢》了。

「叮噹」對香港人來說,不是單純的漫畫角式或產品造型,而是象徵著日本漫畫在香港從混沌時代走進正軌,漫畫迷與大雄一樣,在叮噹陪伴下哭過笑過,失敗過也開心過,終於還是長大了。那隻藍色的機械貓,永遠都是我們的叮噹,而不是名牌上的多啦A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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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版者自己繪畫的封面,水準跟和原作者相距甚遠。